
全省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组织专项检查,查办典型案件,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月16日,省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领导干部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就自觉抵制十种情形的违规吃喝问题作出庄重承诺。围绕党员干部关心的哪些饭不能吃、哪些饭可以吃等问题,湖北省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问:如何理解“以无公函、伪造公函及‘一函多餐’等方式吃请,违规参加同城吃请”?
答:无公函不接待、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明确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不得同城相互吃请。无公函接待,即接待单位对未出具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予以接待,并使用公款支付接待费用;“一函多餐”,即同一接待单位对出具一份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安排多次工作餐;“伪造公函”,即通过弄虚作假、虚构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违规吃喝或报销。在此类问题中,除了追究违规提供公务接待的责任人员外,还应追究被接待方、违规提供“空白公函”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6条、第133条,准确认定性质和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问:如何理解“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
答:“酒桌上好办事”“无酒不成席”等积弊被群众诟病已久,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菜肴、搞豪华宴请等挥霍浪费行为,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背离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都明令禁止工作餐内违规饮酒或提供香烟、高档菜肴或者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对此类违纪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6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全省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组织专项检查,查办典型案件,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月16日,省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领导干部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就自觉抵制十种情形的违规吃喝问题作出庄重承诺。围绕党员干部关心的哪些饭不能吃、哪些饭可以吃等问题,湖北省委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问:如何理解“以无公函、伪造公函及‘一函多餐’等方式吃请,违规参加同城吃请”?
答:无公函不接待、不报销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明确规定,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不得同城相互吃请。无公函接待,即接待单位对未出具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予以接待,并使用公款支付接待费用;“一函多餐”,即同一接待单位对出具一份公函的公务活动来访人员,安排多次工作餐;“伪造公函”,即通过弄虚作假、虚构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违规吃喝或报销。在此类问题中,除了追究违规提供公务接待的责任人员外,还应追究被接待方、违规提供“空白公函”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6条、第133条,准确认定性质和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问:如何理解“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
答:“酒桌上好办事”“无酒不成席”等积弊被群众诟病已久,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高档菜肴、搞豪华宴请等挥霍浪费行为,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背离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都明令禁止工作餐内违规饮酒或提供香烟、高档菜肴或者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对此类违纪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6条,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